香港拿永居是要连续七年吗
申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并不要求连续七年每天都居住在香港。“通常居住满7年”并不是要求申请人必须住满7年,一天也不能够离开香港。香港入境处对“通常居住”的定义是:任何人如果是合法、自愿和以定居为目的而在香港居住,不论时间长短,他/她会被视为通常居住于香港。如果他/她只是暂时不在香港,仍会被视为是通常居住在香港。这意味着申请人在七年内应该以香港为主要居住地,但允许有短暂的离港。即使申请人在这七年期间有离港的记录,只要能证明其工作、生活的重心依旧是在香港,并且保持与香港的联系,就有机会获得永居身份。
香港永居申请要什么条件
申请香港永久居民身份,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持有香港身份且连续居住7年:申请人必须已经获得香港身份,并且在过去的7年中连续居住于香港,没有中断。
2. 香港身份的签证没有中断:在过去的7年中,申请人的签证不能有任何中断,否则可能会影响永居申请。
3. 通常居住证明:香港入境处对“通常居住”的定义为:任何人如果是合法、自愿和以定居为目的而在香港居住(例如读书、工作或居留等),不论时间长短,他/她会被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如果他/她只是暂时不在香港,仍会被视为是通常居住在香港。不强制长期定居在香港。所以具备一定的灵活性。申请人需要提供证明其在香港通常居住的文件,如学校文件、就业证明、正式收据、银行结单、入息税税单等。
4. 对香港的经济贡献:申请人需要在经济上对香港有所贡献,如在港租房、在港创业、在港工作等。
5. 合法逗留:在递交申请那个时刻(无论是网上申请、现场递交或邮递),申请人必须身在香港并且是合法逗留。如果在递交申请时你并非身处香港,你的申请将被终止,并不获处理。
6. 无连续183天不在香港的记录:7年内没有连续183天不在香港。这个要求意味着,哪怕你在香港没有呆满183天一年,但你经常往返香港也是可以申请的。如果有超过连续183天不在香港,需要在申请表格中列出每一段持续183天不在港的记录,并给出合理的解释。
满足上述条件后,申请人可以递交“核实永居资格”的申请,经过一系列的流程,最终申领永居身份证和特区护照。
成为香港永久居民条件
成为香港永久居民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任何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2. 在香港连续居住7年或以上的中国公民:无论是在香港特区成立之前还是之后,只要在香港连续居住7年或以上,就可以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3. 在香港境外出生的中国公民:如果在香港境外出生,但其父母之一在香港出生时已是香港永久居民,那么该中国公民也可以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4. 外籍人士:已合法居住在香港七年,并以香港作为其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国籍人士也可以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5. 在香港出生的外籍青少年:在香港出生时,其父母之一已按照类别(iv)被界定为香港永久性居民,而目前未满二十一岁的外籍青少年。
6. 在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前,除香港外并无拥有其他地区居留权的人士:这类人士也可以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通常居住”的定义,并没有严格的时间要求,而是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不在香港的原因、期间及次数;是否在香港有惯常住所;家庭主要成员是否在香港居住;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是否有合理收入以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是否合法、按时报税等。7年内没有连续183天不在香港的要求,即使有超过连续183天不在香港的情况,也需要在申请表格中列出每一段持续183天不在港的记录,并给出合理的解释。